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厂家: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
手机:15262554119
电话:4006-598-119
邮箱:18751140119@163.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275号城市之星119室
消防新闻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现场检测箱、漏电火灾探测器检测设备
- 作者:消防安全评估设备
- 发布时间:2022-03-02 14:31:51
- 来源:http://www.zhihuixf.cn/
- 点击:59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现场检测箱、漏电火灾探测器检测设备
由于漏电的原因造成电气火灾,给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损失。各方面积极呼吁应尽快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系统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订条文9.5.1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都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要求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系统。
为了预防建筑电气火灾,设置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将越来越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预警电气火灾隐患,及时报警提醒相关人员消除这些隐患,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检查规定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竣工后,应对系统内所有装置进行验收检查,包括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监控设备等进行验收检查。
2.按照设计要求检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设置。
2.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监控设备应逐台进行功能试验,包括系统监控报警功能、控制输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电源功能。
2.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探测器按总数量的10%,但不少于10只进行随机抽验;不足10只时,全部检验。
2.3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剩余电流发生器和温度发生器)对探测器的报警值进行检验,报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4应对独立设置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进行测试,报警信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一二级消防检测工具箱、消防安全评估软件、消防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消防电气检测仪器、防雷检测装置、消防监督检查箱、火灾现场勘查工具箱、人防工程检测仪器,消防测试烟枪、多功能试水装置、消防检测设备仪器配置报价,消防检测设备网站:http://www.zhihuixf.cn/;消防检测仪器厂家服务热线:4006-598-119